推动外汇领域对外开放 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

发布时间:2024-12-09 20:19:40 来源: sp20241209

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杜燕飞)国家外汇管理局10月31日发布消息表示,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和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的地区扩大至天津市、安徽省、山东省(含青岛市)、湖北省和四川省,将“科汇通”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雄安、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成都市、绵阳市、西安市和深圳市等16个地区。

记者梳理,自2022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海南省、河北雄安、重庆市、福建省、厦门市等12个地区开展银行直接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并在以上12个地区及陕西省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探索进一步便利经营主体办理跨境投融资业务。2023年,在深圳市河套地区开展“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业内人士表示,试点以来,政策实施情况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经济发展。

“在政策支持下,我们利用试点政策开展跨境融资,解决了资金需求大、融资成本较高的实际问题,境外融资市场成为我们新的融资渠道。”陕西一家航空配件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利用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的便利化政策,无需再次开户即可享受外债资金从提款到结汇的全过程服务,提高了企资金使用效率。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表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吸引更多的国际投资者进行投资,提高其资金充足率和投资吸引力。同时,也可以促进企业国际化进程,提高企业全球竞争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此前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指出,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不断推进投融资便利化改革,大力支持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加大“全流程”资金结算便利。同时,试点并在全国推广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政策评估和跟踪问效,适时完善政策措施和外汇服务,探索出台更多便利化举措,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开放监管能力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责编:罗知之、吕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