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4:29:55 来源: sp20241206
法典编纂工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日前,“各国法典编纂比较研讨会”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举行。此次研讨会由北京外国语大学立法比较研究中心、法学院共同举办,旨在研究交流各国法典编纂的做法,为我国法典编纂工作提供借鉴。同时,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还将建立一个交流法典编纂比较研究的平台。
研讨会特别邀请了研究环境法典编纂、行政法典编纂、教育法典编纂、劳动法典编纂的知名专家和研究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欧盟、东南亚等国家法典化的专家,共同研讨交流了各国在法典编纂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为我国的法典编纂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据介绍,立法法的修改把法典编纂同立改废释并列为国家立法的一种重要方式。法典编纂的研究,特别是比较研究已经成为立法学、比较法学研究的新领域。
经专家梳理,在当今世界的法典编撰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强调逻辑严谨缜密且对现有法律进行修改完善的实质性的法典化模式;二是以法律条文的汇编为主的形式化的法典化模式;三是以法典加单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度法典化模式。
大家认为,法典编纂要立足中国国情,在借鉴外国经验的同时,更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探索中国特色的法典编纂之路。法典编纂要与时俱进,适应现代社会活动的复杂化、社会分工精细化和社会治理的专门化的需求,开辟一条体现时代特点的现代法典编纂之路。法典编纂还要遵循法治体系的内在规律和逻辑,加强顶层设计。法典编纂还可以同完善法律体系,优化部门法结构结合起来。
(责编:马昌、邓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