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取消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

发布时间:2024-12-28 03:28:38 来源: sp20241228

   中新网 西安2月26日电 (张一辰 杨英琦)记者26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根据新修订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该省计划到2025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应急预案》取消了对该省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的规定。

  近年来,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关中地区PM2.5浓度仍处在高位,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仍然频发。

图为近日西安城区内建筑物在沙尘笼罩下“若隐若现”。 杨英琦 摄

  据了解,《应急预案》共10章6个附件。包括实现该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的目标,并划分了区域预警和城市预警共两种重污染天气预警形式。

  《应急预案》深化了陕西四类污染源管控。在工业源方面,对工业企业开展绩效分级,实施差异化管控。在扬尘源方面,按照分级管控要求,差异化实施停止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地室外作业。在移动源方面,细化了对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移动源的管控措施。黄色预警期间,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

  其中,橙色、红色预警期间,该省将实施更加严格的移动源管控措施,强化减排力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应急预案》取消了对社会公众车辆单、双号限行的规定。新增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包括在红色预警时鼓励停止使用全部燃油、燃气非道路移动机械。此外新增了其他污染源减排措施,预警期间加强面源管控措施,严格禁止城市及周边地区秸秆、树叶树枝、垃圾等露天焚烧等行为,对一氧化碳高值的重点乡镇实施驻村监管等应急管控措施。

  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甲宏介绍,该省将加强科技支撑,加强省、市级预报预警平台建设,不断提高预报预警精准度。加强信息保障,各级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通信和信息保障机制,明确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推动陕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