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双十一” 川渝陕甘青蒙消费者组织发布网购消费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2-15 19:00:04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西宁11月3日电(祁增蓓)订金预售、价格直降、全网最低……今年“双十一”网购促销活动热度依旧不减,各大网购平台和直播间纷纷推出各类促销活动。

  3日,记者从青海省消费者协会获悉,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网购消费典型案例,旨在通过真实案例,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前避坑。

资料图为青海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正在处理消费者投诉。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供图

  案例一为消费者夏先生向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投诉称,自己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台手机,下单并付款成功,但商家迟迟不发货,称工作人员误操作上架了无货的产品,无法发货。经调解,商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违约行为,赔偿消费者1000元,消费者同意撤销订单。

  案例二为消费者王先生向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网店宣称有内部渠道可以买到紧俏的一款华为手机,王先生随即下单并支付6800元。随后商家要求消费者先确认收货,王先生照做之后,一直未收到手机且商家失联。经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该商家已经多次采用“发空单”诱导消费者先行确认收货的方式非法获利。目前,消费者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三为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解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某线上平台看到售卖如意鎏金茶具的视频,宣传的茶具精美价廉,于是下单并支付79元货款,但实际收到的是一款粗陶茶具,与宣传视频完全不符,在申请退货后被要求自行承担运费。经调解,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5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四为消费者王女士向青海省黄南州尖扎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在某直播平台购买的一款酥油,下单金额74元,收到后发现产品包装没有任何标签标识信息,属于三无食品。经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74元并赔偿1000元。

  案例五为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接到消费者黄先生投诉称,自己在某直播平台购买宠物猫,被诱导添加商家微信后支付700元,次日又被要求支付300元运费。几天后,消费者接到电话通知说猫到了但需支付2100元的猫粮费用,经与送货人员确认除宠物猫外无其他物品,认为自己被骗,要求商家退款被拒。经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所有费用1000元。

  案例六为消费者黄女士向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莫旗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调解办公室投诉称,自己3月在谋平台支付1680元购买亲子教程,但一节课未上,与商家协商退款被拒。经调解,经营者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全额退款。

  六地消费者组织提醒消费者,要理性参与网购促销活动,不要轻信商家或主播所谓的“最低价”宣传,要多渠道、多平台比较;要选择正规平台,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较高、评价良好的商家;要了解商品详情,保存好宣传资料,如宣传页面、宣传视频、主播承诺等,不要脱离平台私下交易。

  同时,提醒消费者要关注物流信息,如商家迟迟不发货或拒绝发货,保存订单积极维权;要先查验再收货,促销活动期间收件量会增多,一定要开箱验货后再点击“确认收货”,切勿在没有收到货物之前点击“确认收货”,以免遭遇“虚假发货”骗局;要保存好购物凭证,发生纠纷及时拨打12315、12345或向经营者所在地消费者组织投诉。(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