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3:07:53 来源: sp20241216
武汉大学2024年赏樱政策发布
为切实做好2024年樱花开放期间校园管理工作,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正常进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特通告如下:
一、校园有限开放
武汉大学是国家重要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育场所,接待社会公众参观的服务和安全保障条件有限,只能有限开放。樱花开放期间,校门及校内局部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控时间为3月18日至4月6日(视花期结束时间适时调整)。社会公众必须通过预约方能进校。其中,学校在3月23日(星期六)设立高中生赏樱专场,当日不接受其他社会公众及校友预约。同时,学校建议社会公众错峰或者选择其它目的地游览赏樱。
二、社会公众赏樱实行预约制
樱花开放管理期间,通过学校指定网络预约通道进行实名免费预约,是社会公众入校赏樱的唯一途径。
预约进校时段为3月20日至4月6日,工作日08:30—17:30、周末08:00—18:00。
3月17日20:00起,社会公众可通过武汉大学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进入武汉大学赏樱预约系统,选择“社会公众赏樱预约通道”,填写姓名、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等有效证件)、手机号等个人真实信息,对3日后的参观行程进行预约。
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社会团体预约。工作日每天预约限额2万人,周末每天预约限额4万人。自3月20日起,免费预约成功的社会公众可经学校指定通道核验信息后进校赏樱。
三、设立高中生赏樱专场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加强大中衔接,今年将3月23日(星期六)设为高中生专场赏樱日。自3月20日20:00起,高中生可通过武汉大学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进入武汉大学赏樱预约系统,选择“高中生专场赏樱通道”登记,填写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就读学校信息等真实信息,对3月23日的参观行程进行登记。未满18周岁的高中生,须登记1名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成年人信息,且赏樱当天,该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成年人必须同行。
3月23日(星期六),登记成功的高中生及1名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的成年人须携带在系统中登记的身份信息证件、学生信息证件等材料原件,从学校开放的校门(珞珈门、弘毅门、珞南门、茶港门、扬波门)核验信息后进校赏樱。
四、设立校友返校赏樱通道
自3月17日20:00起,校友可通过武汉大学官方网站、官方微信进入武汉大学赏樱预约系统,选择“校友返校赏樱通道”对3日后的参观行程进行登记。
登记成功后持身份证(或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经“预约游客通道”核验后入校赏樱。
五、入校实行双重核验制
樱花开放期间工作日,学校在珞珈门(正门)、弘毅门(西门)、珞南门(附中门)、茶港门设置“预约游客通道”,周末增开扬波门,其它校门禁止通行;在预约系统中提交的身份信息有效证件,是社会公众预约成功后核验入校的唯一凭证,须随身携带。
进校时段中,预约游客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预约游客通道”验证预约信息后入校,随后,前行至落英湖、万林艺术博物馆、珞珈山庄、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或鲲鹏广场等二次核验点,在“预约游客通道”再次验证身份信息后,方可进入赏樱区域。
六、本校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凭证入校
本校师生员工可凭本人校园卡、工作证或学生证由“校内人员通道”出入校园及赏樱区域(实施关闭的校门除外)。校内各单位的合同聘用人员、二级单位劳务外包人员、独立法人单位自聘人员、附属学校自聘人员,由校内责任单位汇总相关信息,提前3天集中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审批后,凭本人身份证出入校园及赏樱区域(实施关闭的校门除外)。
来校洽谈工作,参加招聘、会议及培训等活动的人员,应由校内相关责任单位或对口单位汇总相关信息,提前3天集中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审批后,凭本人身份证入校;参加考试或研究生复试的人员可持相应凭证入校;办理了校园速通门禁权限的校内居民、附属学校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家长从速通门禁进出校园,但上述人员未经预约不能进入赏樱区域。
七、校园实施交通管制
樱花开放期间,社会机动车辆(含预约成功的赏樱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校。确需来校办理业务的,须由校内对口单位将事由、车辆信息等报保卫部审批后,由指定校门核验入校。共享单车、共享电动车、共享汽车一律禁止入校。
校内授权机动车辆正常通行校门(实施关闭的校门除外),校内赏樱核心区域内单位工作人员车辆凭通行证通行,其它车辆禁止进入赏樱核心区域。周末期间,所有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赏樱核心区域(校门进出和中心区域等重点路段交通管制方案由学校保卫部另行发布)。
八、向社会公众提供若干服务
樱花开放期间,校内指定地点将提供饮料等售卖服务,并设置若干移动厕所。未经学校保卫部批准,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不得在校内摆摊设点;不得张贴、悬挂和散发传单、广告;不得从事其它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学校配合公安、城管部门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法进行处理。
九、维护教学、科研和办公秩序
校内教学、科研、办公楼(馆、室、所)和学生宿舍等场所,谢绝公众参观。学生食堂不提供公众就餐服务。未经宣传部、保卫部批准,校园空域内严禁放飞“低、慢、小”航空器。
十、防范财物损失和个人安全
除学校指定的网络预约通道外,我校从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提供预约或参观服务。请公众警惕任何形式的有偿服务行为(例如“免预约”入校、游览专车、收费导游等),以免上当受骗。
受冬末初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校园内部分设施、树木有一定程度受损,学校已在全力开展灾后重建和倒伏树木清理,加之校园坡多路陡,请来校参观人员注意个人安全,不前往禁行或危险路段,不攀爬山体。
十一、营造文明新风尚
希望入校人员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设施公物,爱惜景观花木,行止有序、谦让有礼、谈笑有度,收获良好的参观体验。
(武汉大学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