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0:54:02 来源: sp20241227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稳慎把握好节奏和力度。”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以更高水平开放增强金融发展动力,有以下重点工作:
有序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展业的程序,开展新业务试点时,坚持对内外资金融机构平等对待;
稳步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健全各类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丰富可投资的行业和资产种类,进一步提升外资参与中国市场的便利性;
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继续坚持市场驱动、互利共赢原则,聚焦贸易投资便利化,不断优化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交易结算等基础性制度安排;
持续完善金融监管——完善与金融业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建好各类“防火墙”,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深化跨境监管合作,确保在华外资金融机构整体风险可控;同时针对外资机构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开展适度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营商便利度,更大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有关负责人说。
推进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要着力提升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水平。2018年以来,金融管理部门推出了50多项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举措,其中许多举措与制度型开放有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协议中金融领域相关规则,在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欢迎各类外资机构和长期资本来中国展业兴业。
“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年将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推进在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扩大实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政策试点,适时推动试点政策优化扩围,便利更多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投资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肖胜说。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6日 01 版)
(责编:白宇、卫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