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02:15:17 来源: sp20241223
《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是我国首部以部门规章形式公布的反网络暴力专门立法。从网络暴力信息的发布、传播、扩散等多个环节,全流程、全周期预防整治网络暴力。
在网上发布自娱自乐小视频,却被恶意嘲讽乃至遭人身攻击;因琐事与他人产生矛盾,便展开“人肉搜索”,在社交平台大肆谩骂、侮辱、泄愤;为博流量吸引眼球,捏造不实帖文,诽谤诋毁他人名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网络暴力通过恶意散布欺辱性言论、编造虚假信息造谣生事、煽动仇恨情绪、实施威逼胁迫行为,以及非法侵犯个人隐私等恶劣手段,对受害人造成极大伤害,更对网络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网络暴力信息备受社会关注,治理防范势在必行。
治理网络暴力信息,必须坚持源头遏制,需要有关部门强化监督管理,更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平台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为统筹协调、依法治理提供行动指南。
平台作为网络信息传播的载体,必须在治理网络不良信息中发挥主体作用。《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要采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网络暴力信息的识别监测。发现存在网络暴力信息风险的,应当引导用户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并对异常账号及时采取违规警示、限制流量等措施。网络不容肆意妄为,平台必须做好“守门人”。该删除、屏蔽、停止服务的,绝不能姑息。涉嫌违规违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遏制不良暴力信息,弘扬积极健康正能量,网络平台义不容辞。
遏制网络暴力信息,更是为了保护广大网民的正当权益。遭遇网暴侵害,用户可以利用屏蔽、私信设置、评论管理等功能进行自我保护;还有权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快捷取证功能,向警方寻求法律援助、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规定》明确,网络暴力信息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用户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还应提供保护救助服务,协助启动防护措施。关注呵护特殊人群,进一步体现管理善意,这是社会人性化的应有之义。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暴力轻则影响受害人身心健康、导致“社会性死亡”,重则令受害人不堪舆论风暴、引发悲剧。不良信息快速扩散,更可能污染网络生态。从泄私愤,到伤害他人,再到破坏公共利益,一系列行径触犯法律法规“红线”,必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网络暴力实施者终将自食苦果。
《规定》的实施,从信息内容治理的维度,坚决对网络暴力说“不”。网络平台必须意识到,惟有履行好应尽的社会责任,才能行得稳。广大网民在注重自我保护的同时,也要提高自律意识。有关部门更要严格执法、依法监管,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和公众权益。各方携手,正本清源,将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添砖加瓦。
(责编:孟哲、曲源)